第七百零八章:改土分流-《史上最强崇祯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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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大明洪武年间平定云南以来,就一直奉行一个方阵去管理,那就是“三江之外宜土不宜留,三江之内宜流不宜土”。
总的来说,朝廷在云南腹地建立州府和卫所,再设置三司、巡抚和指挥使形成层级的管理。
对于三江之外那些边缘疆土,则建立宣慰司、宣抚司、长官司来让他们管理。
值得一提的是,无论在三江之内的各州府,还是三江之外的慰抚长官各司,都是让当地土人来管理。
比如云南境内一些关键地带的州府知州、知府、知县,全都是以当地土人充任官职,明军驻守的方式来管理。
在沙普之乱之中,那些土人官员有了贰心,使得沙定洲攻掠云南途中几乎没有遇到什么成规模的抵抗。
这样的情况,日后自然要避免。
对于张世泽所提的观点,崇祯皇帝全部采纳,在这之上,也与朝臣商议增加了许多。
从今之后,重新平定之下的云南,政策将要迎来一次较大规模的变动。
原先延续二百余年的政策一个个得到废除,许多针对当地土人的新政策应运而生。
军事方面,那些跟从沙定洲作乱的土司,无论内地还是三江之外,都要受到严格的惩治。
编额兵力上,他们的土司军人数被缩减大半。
除此之外,各土司的骑兵、象兵甚至投枪兵,都要到卫所和三司入册上报之后,才能小规模的编训。
各土司的位置也被重新规划,动用兵力对他们强制性的改土分留,没有几个还是原来世代居住的地方。
那些没有参与或是倾力抵抗的各土司,编制不变,但是原本位于三江之外的被集体调入三江之内,位置更好。
参与了沙普之乱的土司,无一例外都被调到三江之外的偏远地带重新建立村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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